泸州:做好春节期间物价监管 确保价格稳定
来源:泸州晚报
发布时间:2012-01-17 13:24:08
昨日,泸州晚报记者从泸州市发改委获悉,市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市场物价监管的措施。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全市价格部门将以群众生活必需品、交通运输、停车收费、游览景点门票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,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。
据了解,除做好省定监测制度规定的68个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之外,还将结合我市春节市场消费需求热点,增加小包装大米、多种规格食用油、土鸡、土鸭、土鸡蛋、花白鲢鱼、时令蔬菜等主副食品及大蒜、生姜等调味品、餐饮、旅馆、招待所、交通运输票价、旅游景点门票等20多个应急监测品种,做到每天实地监测,密切关注可以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。
节日期间,我市将暂停出台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收费政策,同时不得调整全市停车场收费标准和旅游景点门票价格;加强对农贸市场和超市行政事业收费的监管,严格执行收费政策,杜绝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。
全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,对辖区内的商场、超市、农副产品批发、食用油批发、餐饮、运输等行业进行提醒告诫,加强行业自律,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,规范市场价格行为,各区县也将结合当地实际,开展节日期间市场物价检查和巡查,加大价格执法力度。另外,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,节日期间,市发改委将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,确保价格诉求渠道畅通。